• 任之堂主人 2017/7/26 11:51:12
    小儿指纹“青为寒,紫为热”,“舌尖红为心火过重”
  • 任之堂主人 2017/7/26 11:45:34
    崴脚:把小血管拉断了,先得止血,用凉东西外敷就可以,等血止住了,病情就不会加重。一对时以后,再用热毛巾外敷,或者用热酒揉,这样才会好得快,崴脚后,马上用热酒揉,只会加重病情。马上热酒揉,病情变得重了咋办呢?肿得厉害了,先得扎针,拔火罐,把淤血拔出来,然后再外用药,这时可以用栀子粉加鸡蛋清调匀后外敷,并且包上白布。同时交待病人,第二天不用拆开,直接在布上洒上醋,将药浸透,,差不多第三天就好了。用活血化瘀药也行,不过恢复速度慢些。 栀子内服清三焦火,新生儿外洗去黄疸,外敷目的是引血归经,也就是将血管里流出的血再引回到血管中,这样才好得快。鸡蛋清有很强的收敛作用,两者配合,很快就能消肿,比活血化瘀药强多了。太爷所说的栀子引血归经,其实就是栀子能够促进血肿吸收。
  • 任之堂主人 2017/7/26 11:18:07
    太爷喝了一口凉茶,缓了一缓接着说:东娃子,在望诊中,前辈总结过一些特殊的情况,我慢慢讲给你听,你可要记住,在以后看病的时候对照着使用。
    第一:小儿鼻根处出现青筋显露,表现肠道有病,而青筋颜色随着病情程度加重而加深。
    第二:成人面颊部出现暗红色,发紫,多有心脏疾患。
    第三:指甲出现如瓦楞状条纹,反映肝脏供血不足。
    第四:......
  • 任之堂主人 2017/7/26 10:35:08
    切脉当知部位之所主:
    左手寸部浮取为小肠,沉取为心脏;关部浮取为胆,沉取为肝脏;尺部为肾阴。
    右手寸部浮取为大肠,沉取为肺脏;关部浮取为胃,沉取为脾;尺部为肾阳也主膀胱.....
  • 任之堂主人 2017/7/26 10:20:29
    迟数是从脉率来讨论,脉率快为数,按呼吸来算,一呼一吸为一息,一息四至为正常,一息五至及以上为数脉;一息三至则为迟脉。数脉主热,脏腑功能处于亢进状态;迟脉主寒,脏腑功能处于抑制或衰退状态。
  • 任之堂主人 2017/7/26 10:07:44
    临床上,碰到病人血压升高,两侧太阳穴发胀,头痛,脉象显示气血并走于上,我就会想起太爷当时教我钓鱼时的场景,我便会用牛膝、钩藤、赭石这类药物,引领气血下行,患者症状很快能缓解。然后再用上龟甲、磁石、天麻、何首乌等滋阴药物,益阴涵阳,从根本上解决虚阳上越的问题。
  • 天浩 2017/6/30 23:01:10
    当你在高处的时候,你的朋友知道你是谁
    当你坠落的时候,你才知道你的朋友是谁
  • 释苦一针 2017/6/30 19:46:15
    须知排湿不可以用火药,用火药则必生湿热、进而口舌生疮,不是排病反应、是把湿症,治成了湿热症甚至是火病!
  • 天浩 2017/6/22 10:49:14
    初学中医禁止用,附子,干姜,吴茱萸,细辛,石膏,生地,桃仁,枳实,五味子,半夏,天南星等一些偏性重的药,最多用一些比较温和的药。
  • 天浩 2017/6/1 17:56:55
    无论你活成什么样子,背地里都会有人对你说三道四。一笑了之,给自己一个灿烂的阳光,一片自由的海洋,让自己不断变强,其实就是最好的蔑视。
  • 天浩 2017/6/1 17:53:39
    从现在开始,不沉溺幻想,不庸人自扰,好好生活,美的不像话,心里的垃圾定期倒一倒,不负春光不负卿,做一个接近幸福的人。
  • 天浩 2017/6/1 17:51:38
    时间会把对你最好的人留在最后,毕竟喜欢只是一阵风,而爱才是细水常流。
  • 天浩 2017/5/31 11:05:13
    清热原则:一般是在表证已解,热已入里,或里热已盛尚未结实的情况下使用。若邪热在表,应当解表。里热已成腑实,则宜攻下。表邪未解,热已入里,又宜表里双解。
    因里热有在气分、血分、脏腑等区别,有实热、虚热区别。所以治疗里热证应辩证方能选用治疗方法,如清气分热、清营凉血、清热解毒、清脏腑热、清虚拟热等。。
  • 天浩 2017/5/27 15:04:00
    想想过去的文人很有趣,总是要写几首诗来表达自己,然后还大家互相唱和,你来我往的情致盎然。而现在人都不会一激动就赋诗了,都改卡拉OK了,周杰伦写,大家唱。
  • 罗大伦 2017/5/27 14:53:05
    不爱出汗是阴不足了,无以化汗,怎么能出汗呢?在补阴之后,再用疏肝的药物调理一下就可以了。
古医门 Copyright© 2008-2021 记录学习中医的点滴,欢迎分享传阅 E-mail:tanjiaoxian@qq.com Top
建议分辨率为1024×768以上(宽屏最佳)IE9.0以上的浏览器浏览本站 Powered by 教县 粤ICP备08021525号